法務部 函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:法廉字第11205002470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如文 主旨:檢送本部修正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」部分規定(含總說明及對照表)1份,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 說明: 一、旨揭填表說明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。 二、旨揭填表說明因未涉及外國人、機構或團體,故無英譯之必要。
法務部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
發文字號:法廉字第1120500247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文
主旨:檢送本部修正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」部分規定(含總說明及對照表)1份,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 說明: 一、旨揭填表說明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。 二、旨揭填表說明因未涉及外國人、機構或團體,故無英譯之必要。